【暴動判囚】8男女涉參與理大暴動 被判囚42至57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2/2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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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女涉參與理大暴動,被判囚42至57個月。(資料圖片)

案發時被告年齡介乎18至25歲的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昨日(25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囚42至57個月,並須即時入獄。

案情顯示,該7男1女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及咸美頓街一帶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以物品堵塞道路及以雷射光線照射警方。警方其後進行拘捕行動,於現場拘捕213人。
 
警方強調被告人所干犯的罪行性質嚴重。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對任何暴力及違法活動,警方絕不姑息,定會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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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馮芷婷